导语 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、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,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。
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
政策依据:《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赣人社规〔2022〕1号)第五条。政策标准:鼓励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,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、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,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。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
扶持类型:财政奖补
办理对象:工业园区企业和个人
企业特性:不限行业企业规模:不限规模
责任股室:德安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
咨询方式:0792-4339162
有效期限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
申报条件: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,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。
申报材料:1.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原件;2.身份证复印件;3.花名册;4.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:
1.企业申请2.就业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股受理审核3.资金申拨4.资金打入企业账户5.办结
线下办理地址:德安县东风路185号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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